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 買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傳: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保浳锩Q、規格:
。玻當盗浚
。常畣蝺r:
。矗傊担
。ㄉ鲜觯、3、4條合計)
。担回洍l件:
。疲希拢茫疲遥茫桑疲撸撸撸,____。
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保梗梗埃┺k理。
。叮浳锷a標準:
。罚b:
。福畤O頭:
。梗b運期限:
。保埃b運港口:
。保保康母劭冢
。保玻kU: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險;附加險:____。
。保常Ц稐l款:
。保常薄⌒庞米C(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日,在____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保常病⊥惺眨ǎ模谢颍模粒┲Ц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后____,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保常场R付(T/T或M/T)
買方在受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保矗畣巫C: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ǎ幔嗣魍ㄖ肇浫耍茇洿砣说娜浊鍧嵉、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ǎ猓┥虡I發票____份;
。ǎ悖┰冢茫桑茥l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份;
。ǎ洌┭b箱單一式____份;
。ǎ澹┢焚|證明書;
。ǎ妫┰a地證明書。
。保担b運條件:
。保担薄≡冢疲希聴l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保担病≡冢疲希,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保担场≡试S/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保担础≠u方有權在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保叮|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0天回復買方。
。保罚豢煽沽Γ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保福俨茫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保梗厥鈼l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